新闻动态
你的位置:南国私彩吧 > 新闻动态 > “梁上君子”古今谈

“梁上君子”古今谈

发布日期:2025-11-26 20:42    点击次数:111

文/谷 建

汉语典故“梁上君子”,在中国几乎是无人不知。那位原本躲在屋梁上的小偷,被发现了他的东汉时期的陈寔先生颇有技巧地教育了一顿,便“嗖”地跳下屋梁,跪地忏悔。从此,“梁上君子”成了“改邪归正”的好榜样。然而宋朝的苏轼在其著作《东坡志林》中丢下一句:“近日颇多贼,两夜皆来入吾室。吾近护魏王赞;得数千缗;略已散去;此梁上君子当是不知耳。”从此以后,“梁上君子”便成了“窃贼”或“小偷”的代名词。

显而易见,东汉的“梁上君子”本是个励志育人的故事,虽无“周处除三害”的惊心动魄和悲壮慷慨,却有“闻过则改”、“朝闻夕死”的决心和行动。面对此等“君子”,不知该有多少今人应当为之汗颜。看看那些行贿受贿、贪污腐化、泄密卖国的“国贼”,再看看那些敲诈勒索、欺压百姓、道貌岸然的“小官巨贪”,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无不一边在接受教育和教育别人,一边劫掠着国家财富、偷盗着人民的血汗。比起“梁上君子”,他(她)们的忏悔和顿悟都是骗局!让现代人(特别是人民公仆)都来学学“梁上君子”,也许比整日里唱高调、搞伪装、做“两面人”要强得多。

展开剩余79%

说到这里,我想起民国年间的“燕子李三”,此人也是个真正的“梁上君子”。据说史界考证“燕子李三”本名李景华,1895年出生于河北涿州,幼年随叔父流落沧州,便在此拜师习武,以至于“爬墙上树易如反掌”。李景华作案有两个特点:一是专偷豪门富户,从不骚扰百姓;二是作案后必须留下痕迹,比如把一只白纸叠成的“燕子”插在作案的地方,或者留下写有“燕子李三”字样的纸条,以示“明人不做暗事、好汉做事好汉当”。传说李景华作案得手后,常把部分钱物分给穷苦百姓。“燕子李三”以其实际行动赢得了“侠盗义士”的美誉。不论此赞誉是否符合历史真相,单从有限的历史资料中,就能充分领略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惩恶扬善”“扶危济困”以及“同情关怀弱势群体”的根深蒂固。由“燕子李三”的传奇人生所折射出的一片“人性之光”,不无让人感受到一丝温暖感动。

当今的“梁上君子”不少,大多成了苏轼说的让人痛恨的各类“扒手”,一些“盗窃团伙”更是屡见不鲜,甚至想挑战一下法律的威严。不过,也有一些另类的“梁上君子”,审时度势地把目光盯上了官员住宅。在他(她)们眼里,如今贪官不少,若去偷窃贪官财物,做一回梁山“鼓上蚤”,心理上似乎能与“阿Q”找到共鸣,大有“为民除害”的一时快感。其次,贪官家里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很多,往往能“不虚此行”,因而“成果丰硕”。再次,贪官的财物因为来路不正,即使被盗,大多选择忍气吞声,不敢报案。当然,现实中也有“沉不住气”的,“头脑昏昏”地报了案,可“头脑一旦清醒”,又后悔不迭地赶紧改口,大幅降低被盗金额,或者花钱找门路让公安部门的领导帮忙“修改涉案审讯记录”,千方百计大幅降低被盗财物的真实金额,然同时也暴露了自己的狐狸尾巴,于是,纪委的同志便找上门来。

类似的例子很多,网络媒体屡有爆料,常令人啼笑皆非。比如近日由苏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原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白培中受贿、行贿一案,最早系因其家中被抢劫的财物金额数目巨大,遂引起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纪委也因此介入;前几年的原大连市财政局长李圣君和原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徐立新均因“被盗”而遭纪委立案调查,以“廉政”自居的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长范太民,因窃贼落网后的老实“招供”,最终致其锒铛入狱,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还有河南的县刑警大队长朱玉东、贵州的县政协副主席胡方瑜、湖北的市民政局副局长易先华等等,都因自家或办公室被盗,引来了纪委的高度关注并“立案调查”。

再看看震惊2016年的“‘偷官女贼’唐水燕盗窃案”,媒体新闻如此描述:“唐水燕从2008年到2014年,在江苏、浙江、河南、湖南、山西、山东、安徽等7省的13名官员家中作案,涉案金额逾百万。其中,2名安徽厅官被盗200多万,受贿腐败行为曝光。根据唐水燕的供述,另有数名官员落马。”因为多次进入各级官员的办公室或家里实施行窃,唐水燕一度被公众称为“偷官女贼”。小偷反腐虽不能纵容,也不能提倡,但是它毕竟有意无意地揪出了一大批贪官抑或一大批“披着羊皮的狼”。如果没有这些窃贼,那些被绳之以法的贪官污吏至今仍旧逍遥法外,一边“接受着教育”,再一边“教育着别人”,衣冠楚楚、人面兽心地坐在主席台上“怒斥腐败”“铲除腐败”,最后还不忘“着重强调”一下:“要坚决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梁上君子”们怕是要被老百姓生生地记上一笔:“精准反腐,功德无量啊!” 自己犯了罪,却揪出一大批贪官污吏,让老百姓拍手称绝。

盗窃本是犯罪,也是触犯人类道德底线的不耻行为。对于一个法治国家而言,法律的威严绝不会容忍“梁上君子”们的任何偷盗行为。触犯法律的终究要被绳之以法,“以罪制罪”还是无法跳出“犯罪”的深渊。所以,“梁上君子”们如不能及时跳梁跪地,痛改前非,纵有再多的“意外收获”,也终究无法粉饰自己的罪行,借以逃脱法律的严惩。不过,那些“尚未收手”或者“尚未自首”的贪官们要小心了,“梁上君子”的行为内涵,若放在当下,绝不仅仅是一个“偷窃”就能全部概括的,它或许还可以延伸为“反腐的隐形利器”。毕竟,它是现实存在的。

(作者介绍:谷建,当代散文家、杂文家、评论家。上世纪九十年代从安徽芜湖入伍至北京空军,后成长为军事记者、军旅作家。多篇散文、诗歌、报告文学在全国、全军获奖。军旅散文代表作品有《心雕》《感动》《深秋,那金色的阳光》《笛声依约芦花里》《有一种精神叫执着》;军事报告文学代表作品有《笑傲长天》《追寻红格尔》《大江边,那夺目的桔红色》《他,挺立在智慧高地》《大山一样的承诺》《野马何时归来》。转业后一度转向杂文领域的创作活动,著有杂文集《生命的本真》,先后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中国纪律监察报》《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等主流媒体发表多篇杂文作品。代表作品有《闻道之思》《防止公仆变“老爷”》《生命的本真》《你吃的是什么》《识破“两面人”》《大炮的威力》《但愿“窦娥”不再“冤”》,其中《防止公仆变“老爷”》被编入国考教材,《闻道之思》荣获第五届长征文艺奖(全军最高文艺奖),另有多篇杂文被国家级文学选集收录,并被各省市杂文刊物列为“佳作欣赏”,向读者力荐。)

——本文转自2017版杂文集《生命的本真》(谷建著 )

作者 谷建 授权 华韵文学 独家刊发

华韵文学出品,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微博/微信/搜狐号/百家号/百家号

发布于:北京市

Powered by 南国私彩吧 @2013-2022 RSS地图 HTML地图

Copyright Powered by站群 © 2013-2024